北辰星光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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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艺术类报考12月初网络报名

beichen 发表于: 十月 11th, 2009 | 阅读: | 评论数: (0)

 10月10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0年高考艺术类报考规定已经出台。有关考生须于2009年12月1日9:00-2日22:00,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完成信息输入、获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号;于12月6日-7日凭身份证和艺术报考号到有关信息确认点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并取得《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我省2010年高考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单独提前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办法。凡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且有一定艺术专长的考生,均可报考美术、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等八类专业省统考以及有关艺术类专业校考。

  2010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素描与色彩两门。与以往不同的是,其统考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考点设在全省11个设区市和义乌市政府所在地;有关考生须按设区市范围在网上选择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地点,且与高考报考点所辖的设区市一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声乐、器乐、视唱听音三门,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另行公布。报考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类专业省统考以及其他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按有关专业报考简章规定,凭考生身份证和《专业报考证》,另行办理报考手续。

   (温州日报记者 鲍夏超 叶小静)

 

研究生(论坛) 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中央美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直属艺术院校之一,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累深厚,拥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环境和设施,是国家美术教育、创作、研究中心。

中央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校之一,学院目前有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专业基础和理论基础,从事美术研究、创作、教学的高级美术专门人才。2010年我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人员,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已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且专业水平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具体报名材料见后);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⑤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1、报名日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及拍摄照片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摄像时间:2009年11月10—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2、报名要求:

①报名考生需要登陆报名网址,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根据网上报名的要求填写详细的报考信息。

②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有关信息和所填报的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反复查询、修改,在10月31日报名截止后不能再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出现任何错误导致不能正常考试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③报名费一律网上支付,支付后一律不退。请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认真查询支付办法。未进行网上支付或网上支付未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

④凡未按我院要求选择报名点及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⑤在整个网报期间,报名中出现的错误信息会在公告信息中及时发布,请报名考生经常登陆报名系统浏览。

3、考生资格审查:

(1)、专业初审

所有考生必须在10月1日 — 20日将《2010年硕士研究生基本信息表》、与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有关的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所寄材料一律不退。

①报考中国画、版画、雕塑、壁画、造型基础研究、设计学院设计类方向、建筑学院各专业方向、城市设计学院设计类方向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

②报考油画方向考生必须交创作、油画、素描作品照片共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不得只交作品光盘)、论文1篇;

③报考实验艺术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创作方案一份;

④报考“设计艺术史论研究”方向的考生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

⑤报考“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考生交本人相关论文一篇;

⑥报考城市设计学院“动画创作方向”的考生,交美术作品照片5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及原创动画作品光盘(DVD)。一篇自编1000字左右的故事剧本。

⑦报考城市设计学院“影像创作方向”的考生,交原创影视作品DVD光盘2张,一篇1000字左右的原创电影故事梗概或项目介绍。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必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

②报考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③本人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免交,但需在录取后复查),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原件;

④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交验:

a.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及成绩单;

b.同时提供本人专科毕业后与报考专业方向有关的再进修证明,或者提供本人参加重要展览的证明材料、入选证书或获奖证书,史论专业考生需提交具有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一篇。

4、相关信息查询:专业初审合格者,招生办公室将同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上公布各院系合格考生名单告知考生,考生可在11月8日后登陆以上网站查询,学院不再另行通知。专业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即获得参加入学考试资格。

查询网址:中央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fa.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5、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不寄发,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所报考院、系办公室领取。

6、考试费:260元。考生现场确认时缴付,缴付后一律不退。

四、考试

1、考试日期:按照国家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本部。

3、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初复试安排在同一时段进行(报考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除外)。初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学院(系)加试内容见《招生专业目录》。

5、报考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初试按照中央美术学院考试统一安排,初试合格的考生进入复试,复试名单及时间将于3月下旬在中央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录取

1、我院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报考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录取前我院将与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报考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缴纳一定的委托培养费;

报考计划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录取前我院将与考生本人签订协议,考生须筹措一定的经费作为研究课题费用及培养经费,学生毕业按当年国家分配政策进行。

六、招生规模:

2010年我院造型学院、中国画学院预计招生80名;设计学院、城市设计学院预计招生40名; 建筑学院预计招生22名;人文学院预计招生38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批准的规模人数为准。

七、学费及住宿费

1、计划内非定向学生的学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2、计划外委托培养生、计划外自筹经费学生的学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理论研究方向为每人每年180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于每学年开学前缴纳。

3、住宿费:在我院公寓住宿者须按管理规定缴纳住宿费。校外公寓1200元/年,校内公寓900元/年。

八、其它

1、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体布署,我院自2010年始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信息详见《2010年攻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我院有关招生的最新消息,将通过下面网站更新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中国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网站: 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查询途径:登陆—院校信息—中央美院—信息发布)

中央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cafa.com.cn

(查询途径:登陆—招生—2010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信息)

2、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东直门乘 623路公共汽车至花家地南街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 64771056 64771552

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2。

4、《攻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侨及外国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beichen 发表于: 九月 24th, 2009 | 阅读: | 评论数: (0)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著名大学、学院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特别是专业成绩名列前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425分)以上。无重修、补考课程,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创作、表演能力倾向,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二、申请材料:

  1、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为电子版的打印件,并贴上照片和在所需栏目签字、盖章);

  2、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附件二);

  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①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②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

  ③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在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性文章复印件;

  注:复试时需带原件审核。

  4、体检合格证明(可在复试前提交)。

  注:附件一、二可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电子文档在填写时请勿变动格式。

  三、申请程序:

  1、有意者可在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查阅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相应的院所及专业,并于2009年9月28日(以邮戳为准)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10月中旬左右,我校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视为录取,寄发接收函。未经复试的申请者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本人所在学校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25—31日进行网上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11月10—14日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如果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者免试资格。

  2、申请表里“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推荐意见”栏如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但最迟须于复试前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3、经考核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11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时间若有更改,届时通知)将经本校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加盖招生专用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或送)达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能获得登记表,或登记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邮寄者,拟接收资格无效。

  联系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3

  网址:http://www.njarti.cn/index.htm

  联系电话:025-83498056 联系人:嵇凤云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供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使用).doc

  附件二: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三: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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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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